情况介绍:
赵先生,在斯洛文尼亚长期居留,此次回国后想要带母亲到斯洛文尼亚游玩几天,其母亲64岁,是黑龙江人,没有退休证,农民,只有一个1200的社保。
之前赵先生自己帮助母亲申请过一次签证,但是赵先生看斯洛文尼亚旅游签证材料简单,就选择了旅游签证,最后导致了拒签。
案例分析:
通过了解,赵先生因为刚离职所以才回国接母亲,想要带母亲过去待十几天,因此感觉自己提供不了工作证明再次想要申请旅游签证。
但是我们签证专员根据多年的办理经验告知,如果再次申请旅游签证很可能被再次拒签,因此我们建议赵先生提供了上次的拒签信,通过分析得知,主要原因是选择签证类型错误且90天旅游签证也是不行的。
因此我们坚持建议赵先生还是让母亲申请探亲签证。由于赵先生长期居住在斯洛文尼亚,而且已婚,其妻子是有稳定工作的,夫妻两人共同居住在妻子妈妈的房子,也无法提供房产证明。
我们给出的建议是:
1、申请探亲签证
2、母亲没有收入,由赵先生出资;
3、邀请函必须提供,需要写明此次的费用由他负责。
4、担保函也要提供;
5、出行日期与上次申请保持一致;
6、解释信:解释上次为什么类型选错,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
7、必须提供结婚证及母子关系证明;
8、由于赵先生和妻子在斯洛文尼亚没有房产,我们建议提供妻子母亲的房产及由斯洛文尼亚政府盖章的一个留宿证明,妻子的妈妈手写签字。
预约时间:
确定好签证材料后,我们为赵先生母亲预约好了时间,赵先生选择在北京递交材料并录指纹。
出签结果:
按照约好的时间,赵先生带着母亲到北京递签并录指纹,当天我们签证专员也提前到达陪签,并检查了所有的材料,最终在13个工作日顺利拿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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